原標題:上交所擬推優質創新企業上市規則
全國“兩會”期間,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表示,中國存托憑證(CDR)很快推出,會選擇一批新經濟的企業,一些獨角獸企業。上交所近日發布的消息顯示,已梳理形成了上交所層面的針對優質創新企業的上市和交易等業務規則。
DR即“存托憑證”,是境外市場上一種較為成熟的證券品種。它是指境外主體在境內發行的、代表其境外股票等基礎證券權益的有價證券。按照發行流通的目標市場不同,可以分為美國存托憑證(ADR)、全球存托憑證(GDR)等。在全球存托憑證市場中,美國存托憑證所占比例最高,阿里、百度、京東等國內互聯網巨頭都選擇通過存托憑證方式在美國證券市場發行上市。
與其他證券品種相比,存托憑證具有幾種優勢:基礎證券發行人可以規避直接發行股票可能面臨的法律障礙,實現股票在境內公開發行上市。而投資者也能夠獲取新的投資品種和渠道,直接投資境外優質企業。對整個市場來說,境內市場能夠吸引更多境外企業,國際化水平可以得到有效提升。具體到A股,閻慶民指出,CDR主要是解決兩地的法律管轄不一樣,解決跨境監管等問題,有利于已經海外上市和從海外退市的企業回A股。
據上交所介紹,2001年起,就開始研究紅籌公司境內發行股票或CDR上市、戰略新興產業企業發行上市相關問題。2017年以來,上交所通過走訪調研、組織召開工作座談會等形式,進一步掌握了優質創新企業在境內上市意愿、訴求和共性問題,上報了多份有關完善現有發行上市制度、支持大型創新企業上市的研究報告,提出“補短板、強弱項、微調規則、簡便操作”的思路以及相關工作方案,獲得了監管部門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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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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