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6日訊 近日,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推出六個方面23條舉措,覆蓋互聯網、展會、自由貿易試驗區、傳統文化、體育賽事轉播等等知識產權保護熱點聚焦領域,突出體現“嚴、大、快、同”保護。
根據《實施意見》,江蘇省將健全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江蘇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探索推進傳統文化、體育賽事轉播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立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制定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夯實知識產權法治基礎。
《實施意見》明確,江蘇省還將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將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并組織開展“劍網”“昆侖”等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對商貿企業聚集區、商業街區、專業市場等侵權假冒行為易發、高發區域進行常態化整治和重點監管,對流通領域發現的侵權假冒行為,加大生產源頭追溯力度。>>>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實施意見》指出,在“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將強化對視聽節目、文學、游戲網站和網絡交易平臺的版權監管;在“展會、進出口、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將強化展會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參展產品知識產權報備制度和參展方不侵權承諾制度,設立展會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工作站,派駐執法人員對重要展會進行現場巡查監管。強化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監管,加強區內貨物生產、加工、轉運等過程監管,在法定權限內探索下放知識產權監管和執法權。
以下為《實施意見》全文: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國家《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要求,加快推進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為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筑牢保護基礎
(一)健全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編制發布江蘇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十四五”規劃。研究制定《江蘇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探索推進傳統文化、體育賽事轉播等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立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制定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夯實知識產權法治基礎。
(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制度。推動知識產權司法審判改革向縱深發展。健全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審理機制。推廣知識產權保護精品案例工程。完善知識產權訴訟保全、訴訟證據、技術事實查明方面的工作機制。推進知識產權訴訟誠信建設,防止和糾正知識產權惡意訴訟、虛假訴訟。
(三)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制度。出臺《江蘇省專利商標行政執法規程》等文件,進一步明確省、市、縣(市、區)執法職責劃分,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按照國家部署,建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健全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等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案例指導機制。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協作機制。
二、構建知識產權立體保護網絡,增強保護合力
(四)強化知識產權司法和行政保護力量。支持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加快發展。支持申報建設具有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職能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庭。積極爭取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加強知識產權案件偵查、檢察、審判隊伍建設,打造專業化辦案團隊。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建立相對穩定的專業化執法隊伍。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組建技術調查官、侵權鑒定專家團隊。健全知識產權領域“兩法銜接”制度,加強公安機關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聯動,建立行刑案件查辦銜接機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專家咨詢委員會。
(五)推動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在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律師工作站引入律師、專利代理師等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調解。推動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版權糾紛調解中心、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構、律師協會民商事調解中心、貿促會調解中心、行業協會商會等更好發揮糾紛化解功能,鼓勵和引導互聯網平臺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解決機制。支持仲裁機構建設知識產權仲裁業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規則。
(六)引導各方力量參與共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公證機構開展知識產權公證業務,按國家部署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制度,培育知識產權公證服務示范機構。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開展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案件代理、法律咨詢、專業培訓等業務。指導行業協會商會牽頭成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盟,組織企業共同應對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鼓勵企業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知識產權維權互助基金。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推出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險、專利執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務。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志愿者制度。
(七)加大監督力度。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作用,運用執法檢查和工作調研機制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知識產權保護職責。強化檢察機關對知識產權司法審判、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更大范圍更大力度公開知識產權執法辦案信息和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加強監督問責,對知識產權執法活動中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職責或者超越、濫用職權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大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懲戒力度,提升保護實效
(八)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綜合運用行為保全、懲罰性賠償、強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單、刑事制裁等措施,對嚴重、惡意侵害知識產權和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依法適用證據披露、舉證妨礙等制度規則,引導當事人積極舉證,依法開展依職權調查取證。實行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積極適用簡單案件速裁、簡易程序。推行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示范性判決,簡化類案審理程序,推動簡易案件快速審結、復雜案件中間判決。依法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加強重大案件督導督辦。
(九)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將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主體納入重點監管。組織開展“劍網”“昆侖”等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對商貿企業聚集區、商業街區、專業市場等侵權假冒行為易發、高發區域進行常態化整治和重點監管,對流通領域發現的侵權假冒行為,加大生產源頭追溯力度。加強專利商標行政確權與侵權糾紛處理程序銜接,運用遠程審理、巡回審理機制,推動侵權案件快速處理。依法處理商標惡意注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
(十)強化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協同治理,探索運用網絡監管技術手段發現線上侵權假冒行為,加大線下源頭追溯和打擊力度。強化對視聽節目、文學、游戲網站和網絡交易平臺的版權監管。督促指導平臺管理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知識產權核驗,完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刪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侵權鏈接。開展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政企合作,建立執法協作調度機制,快速處理線上舉報投訴案件。
(十一)強化展會、進出口、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保護。強化展會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參展產品知識產權報備制度和參展方不侵權承諾制度,設立展會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工作站,派駐執法人員對重要展會進行現場巡查監管。開展海關“龍騰”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依托海關風險管理體系以及現場監管力量,完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侵權行為進行精準打擊。強化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監管,加強區內貨物生產、加工、轉運等過程監管,在法定權限內探索下放知識產權監管和執法權。
(十二)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強化知識產權信用監管,及時歸集知識產權司法審判、行政裁決、行政處罰和抽查檢查信息,按照失信等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建立知識產權故意侵權、惡意申請等嚴重失信名錄,向社會公布。完善知識產權失信聯合懲戒制度,落實國家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限制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申請企業上市輔導備案、招標投標、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等,加強對失信主體的監管,推動相關信息在融資授信等領域應用。
四、強化高質量發展導向,優化保護環境
(十三)加強源頭保護。促進創新成果產權化,暢通專利代辦處、商標受理窗口、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申請注冊渠道,在版權創造源頭集聚區域建設版權工作站,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深入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地理標志培育工程等,增強創新主體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加強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引導代理機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簽名責任制,提升服務質量。支持知識產權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推廣行業標準,組織開展服務質量承諾和評估工作。
(十四)加強試點示范引領。按照國家部署,加快建設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示范園區,創建國家版權示范城市、單位和園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申報建設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形成若干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深入實施“正版正貨”承諾推進計劃,引導商貿街區、專業市場、行業協會商會等加強知識產權內部監管,培育一批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加強國防專利的保護和運用。
(十五)加大維權指導力度。構建覆蓋全省各設區市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網絡,更大力度開展維權援助。編制知識產權維權指引,加大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和糾紛應對培訓力度,指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防范。推廣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企業聯系點制度,加強對重點企業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服務。加快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江蘇分中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外法律服務中心,建立海外維權專家顧問隊伍。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收集和發布機制,指導和協調解決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發布境外展會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南,指導出展企業防范化解知識產權風險。暢通與國內外權利人溝通渠道,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十六)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深化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在知識產權信息、法律服務、人才培養、邊境保護等方面建立務實合作機制。發揮“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友城、我省與有關國家駐滬總領館會商機制等平臺作用,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合作。高水平打造中國(無錫)國際設計博覽會等國際交流平臺,宣傳江蘇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成就,樹立良好國際形象。
五、加強基礎條件建設,提高保護效能
(十七)加強平臺載體建設。對接全國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保護監測信息網絡,加快建設省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加強對知識產權注冊登記、審批公告、糾紛處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統計監測,完善執法信息報送和共享機制,提高綜合研判和決策水平。支持國家級重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完善省市縣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支持高校建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形成多層次網絡化知識產權數據平臺。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積極申報設立中國(江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產業集聚度高的地區設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維權中心,構建覆蓋全省、功能互補、布局合理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為重點產業提供知識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一站式”服務。
(十八)強化先進技術支撐。緊跟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互聯網技術發展,推進相關技術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應用,推進執法裝備和手段現代化、智能化,實現“智慧監管”。探索開展數據化打假情報導偵工作,逐步推動刑事偵查與行政執法相關數據技術應用的融合共享。支持當事人依法使用時間戳、區塊鏈等方式保全證據,提高知識產權取證和舉證效率。
(十九)加快專業人才培養。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知識產權學院。鼓勵各有關部門、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創新人才培養方式,大力培養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人才崗位鍛煉、崗位交流機制。健全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社會監督等人才的選聘、管理、激勵制度。鼓勵高等院校與企業、服務機構等建立聯合培養機制。在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顧問制度,促進知識產權工作法治化。充實省知識產權人才庫,發揮各類人才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定期開展工作評估。完善各級政府知識產權議事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加大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合理配備和充實人員,改善執法條件,落實知識產權保護職責。
(二十一)強化考核評價。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準確反映各地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建立完善通報約談機制,督促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和保護水平評估制度,定期開展調查評估并向社會公開。
(二十二)強化獎勵激勵。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現有獎勵制度,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先進工作者和優秀社會參與者的褒揚,完善侵權假冒舉報獎勵機制,激發社會公眾參與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
(二十三)加強宣傳引導。運用新聞發布會等信息發布機制,及時發布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典型案例以及大案要案查辦情況。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繼續辦好知識產權宣傳周、知識產權保護論壇等活動,推動知識產權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網絡。加大對重點人群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新局面。
(責任編輯: 郭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