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7日訊 日前,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并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國家廣電總局今天表示,堅決支持稅務部門對演員鄭爽偷逃稅案件的處理決定。偷逃稅、“陰陽合同”、“天價片酬”違反法律法規,擾亂行業秩序,沖擊社會公平正義底線,廣電總局對此“零容忍”。
據悉,北京世紀伙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鄭爽嚴重違反電視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請電視劇《倩女幽魂》發行許可時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等法規規定,國家廣電總局決定:不得播出電視劇《倩女幽魂》(發行許可證號:(京)劇審字(2020)第018號);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開辦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不得邀請鄭爽參與制作節目,停止播出鄭爽已參與制作的節目。
國家廣電總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演藝人員片酬規范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和隊伍教育,對違法違規的演藝人員和相關機構堅決嚴肅追責處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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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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