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8日訊(記者 魏金金)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第二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需認真組織遴選推薦工作,加強審核、嚴格把關,于2022年3月25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寄送至指定地址。
根據通知,各省(區、市)(包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推薦名額不超過5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額外推薦名額不超過2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額外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不占所在省級行政區推薦名額)。各省(區、市)要加強統籌謀劃、科學布局,每個城市(地級市、副省級市或直轄市市轄區縣)推薦數量不超過3個。集聚區建成營業時間應不晚于2021年9月30日。
據悉,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明確,到2022年,建設200個以上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夜間文旅消費規模持續擴大。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通知,開展第一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工作,10月份,120家單位入選了首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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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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