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燒烤收“調料費”合理嗎?
被這樣強制消費了,你可能還不知道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陳紅生 記者 萬凌云)與親朋好友圍坐,享受一頓熱辣鮮香的火鍋、燒烤,本是令人愉悅的用餐體驗。然而,不少消費者在享受美食時,卻遭遇了“糟心事”——一些火鍋店、燒烤店推出的調料、蘸料,雖在種類與風味上不斷推陳出新,卻被商家強制“必點”,讓消費者感覺像是碰上了“霸王條款”。
2月26日,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孫先生在一家燒烤店就有這樣的經歷。商家將蘸料費設置在小程序購物車中,且無法直接取消。孫先生詢問店員,店員起初表示不需要可以退,可隨后又改口稱蘸料是灑在食物上的調料,費用不能退。孫先生提出質疑后,店員再次改變說法,表示可以提供額外蘸料。即便孫先生反復聲明不需要額外蘸料,商家依舊強行默認使用并收費。
消費者許先生和親戚共六人去火鍋店用餐,其中有兩個小孩。菜單上標明調料費每人5元,但兩個小孩并未單獨使用調料。結賬時火鍋店按六人收取調料費,提出質疑后,服務人員堅稱吃火鍋都要用調料,所以按人頭收費。許先生覺得不合理,便向鎮江“智慧3·15平臺”投訴。經平臺工作人員調查,調料自助區及菜單確實公示了調料價格。商家解釋,由于調料是顧客自助取用,服務人員難以判斷小孩是否使用,所以默認收取了。許先生堅持小孩未用,火鍋店最終退還了10元調料費。
消費者趙女士在鎮江吾悅廣場的一家餐廳用餐,“這家餐廳的醬料很好吃,不蘸醬料的話,雞肉口感會差些。”趙女士說,她和朋友用餐過程中,服務員才提醒調料收費,每位3元。趙女士認為店家做法不合理。
餐飲店為何收取蘸料費、調料費?某火鍋店負責人解釋,一方面調料有成本,另一方面是為避免浪費。火鍋湯底口味單一,消費者常需額外加料,而提供的調料有成本。同時,火鍋店擔心免費調料會導致不必要的浪費,所以收費。不過,不少消費者反映,蘸料費、調料費通常按人頭收取,付了錢后,無論使用多少都一樣,這反而讓部分消費者因付費而過度使用,加劇了浪費。
那么,蘸料費、調料費如何收取才合理?鎮江消協法律專家委員會的傅小景律師指出,餐飲店收取蘸料費、調料費,必須提前告知消費者收費標準,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使用,按實際消費情況收費。“若消費者未消費,就不應買單,一律按人頭收費涉嫌強制消費,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對消費項目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餐飲店應提前告知,不能事后算賬。”鎮江消協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依據《消法》第八條、第九條,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者、商品或服務方式,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在消費時有權獲得公平交易條件,拒絕強制交易行為。《江蘇省消保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也明確規定,餐飲業經營者應顯著明示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數量和規格,未事先明示的,不得收費。餐飲店需在用餐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收費與免費項目,方便消費者選擇。若事前未告知,消費者結賬時可拒付。 陳紅生 萬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