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8日訊(記者 郭文培)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公立醫療機構預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國公立醫療機構將取消門診預交金、規范住院預交金管理。
《通知》介紹,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醫療機構要全面停止收取門診預交金,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門診預交金的資金清算、退款。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清退的需做好臺賬管理。加強對存量資金清退過程中的全流程監管,做好風險管控。為避免“一刀切”給群眾帶來不便,對急診特殊情形以及老年人群體等確有預交資金需求的,在患者自愿前提下,醫療機構可收取門診預交金,收取標準需報屬地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行政部門備案。
同時,要降低住院預交金額度。各地要指導公立醫療機構根據住院患者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結算類型等因素,參考同病種前3年度實際發生的次均住院費用和個人自付費用,合理確定住院預交金額度,醫保患者住院預交金額度降至同病種、同保障類別個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公立醫療機構要按照本通知相關要求收取住院預交金,并對常見病種預交金收取額度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在提高住院費用結算效率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指導公立醫療機構優化住院預交金交納、住院費用結算流程,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原則上,公立醫療機構要在患者出院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住院費用結算,逐步實現24小時內結算。同時,探索推行“一站式結算”、“床旁結算”、“線上結算”等便民措施。
《通知》強調,各地對脫貧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易返貧致貧人口等已出臺“先診療后付費”等相關政策的,要及時做好就診患者的身份識別和個性化管理服務,督促指導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到位。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結合個人征信體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面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就診患者,實行“先診療后付費”的便民方式和信用就醫結算方式,切實減輕患者就醫時的預交資金壓力。
(責任編輯: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