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城鎮低效用地因激勵手段不夠,開發尚存難度,導致不少城中村、傳統產業用地占據城市核心地段
低效用地再開發是適應經濟結構調整的內在要求,將有效釋放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用地空間
11月23日,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稱,今后將改變單純由政府主導低效用地再開發的狀況,推行市場化手段開發,以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此前城鎮低效用地因激勵手段不夠,開發尚存難度,導致不少城中村、傳統產業用地占據城市核心地段。
國土資源部下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要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鼓勵土地權利人、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參與改造開發,形成形式多樣的改造開發模式,增強改造開發的動力。
在《指導意見(試行)》中,城鎮低效用地被限定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已確定為建設用地中的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舊的存量建設用地,并且要求權屬清晰、不存在爭議,2009年以后發生的建設用地不納入改造開發范圍。其中,禁止類、淘汰類、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產業用地,以及老城區、城中村、棚戶區、老工業區等被作為改造開發重點。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趙龍就此表示,當前我國城鎮外延式擴張與存量土地低效不利用狀況并存。城鎮快速擴張占用了大量耕地良田,土地開發強度過高,以犧牲農用地為代價的城鎮化模式已難以為繼。與此同時,城鎮內部存在大量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潛力巨大。
專家表示,在各大城市已陸續劃定城市發展邊界的背景下,這一要求尤為重要。因控制規模必須盤活存量,否則土地供應難以跟上,此前特大城市房價一路高漲,其中一大批評意見就劍指土地供應。因此,要增加土地供應,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是很好的突破口。
據悉,當前城鎮低效用地集中體現在:布局散亂,容積率低、建筑密度低、投入產出率低;產業用地配置不合理,大量工業用地集中在黃金地段,有的還是淘汰類或禁止類產業;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建筑危舊、設施落后、環境臟亂;閑置浪費現象存在,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空城、鬼城。
為此,《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十三五”規劃綱要均明確提出完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
但長期以來,城鎮低效用地開發難有突破。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表示,過去城鎮低效用地改造開發主要由政府主導,改造后的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成為政府的出讓收入和開發商的利潤,被改造地塊單位和個人僅能獲取房屋和土地的相應補償,無緣分享改造開發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致使改造開發困難重重。同時,由于土地權利關系復雜,需兼顧平衡各方利益,協調難度大、成本高。
就此,《指導意見(試行)》提出,鼓勵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人通過自主、聯營、入股、轉讓等多種方式對其使用的國有建設用地進行改造開發,同時明確了劃撥協議方式取得、用途認定、價款繳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同時積極引導城中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造開發,鼓勵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用地結構,鼓勵集中成片開發和加強公共設施和民生項目建設。
趙龍表示,低效用地再開發是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可以有效釋放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用地空間。同時,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城市更新改造,可以有效改善城鎮生活居住環境,提升城鎮化質量。
據了解,國土資源部要求嚴格控制改造開發范圍,加強規劃統籌。按照既有利于對低效粗放用地改造、優化用地結構布局,又防止標準過低、造成大拆大建。(經濟日報記者 黃曉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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