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知,決定對去年11月出臺的房地產“金融16條”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此舉有助于進一步緩解房企資金壓力,提振市場信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去年出臺的“金融16條”在保障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推動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政策效果。今年一季度末,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13.3萬億元,同比增長5.9%,增速比上年末高2.2個百分點。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恢復和產業升級的關鍵期,保持房地產相關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十分重要。二季度以來,房地產市場需求持續走弱,新開工面積和施工面積增速回落,待售面積同比已多月持續上升。總的來看,當前房企面臨較大資金壓力,需要繼續改善金融機構過度避險情緒,引導金融機構提供正常融資。
此時延長有關政策適用期限非常及時,也很有必要。一方面,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金融機構顧慮,進一步改變不敢貸、不愿貸等情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維護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助力宏觀經濟持續恢復。
調整優化房地產金融政策,還應加大貸款、債券、資管等多渠道融資支持力度,保持優質房企融資性現金流穩定,扎實做好保交樓項目專項支持。同時,指導金融機構推動行業重組并購,加快風險的市場化出清。
延長有關政策適用期限,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號,但并不意味著房地產的定位發生了變化。黨中央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關于房地產調控的方針政策也是清晰和明確的,就是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房地產長效機制,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還應看到,我國城鎮化仍然處于發展階段,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較大,租購并舉發展模式也有巨大發展空間。相關部門應督促已出臺各項政策落實落細,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租購并舉的住房市場發展,完善房地產金融基礎性制度和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責任編輯: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