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經過深入調查,認定年初全網熱議的“秦朗巴黎丟作業”事件為自編自導自演。涉事網紅被全網封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短視頻博主追求流量本無可厚非,但不惜為此造假傳謠,就是誤入歧途了。如果放任虛假信息充斥網絡,人們的每一次感動都可能被利用,每一份同情甚至每一次憤慨都可能成為他人牟利的工具,那么,今后當那些真正值得被尊重的人出現時,人們可能會習慣性質疑;當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向社會求援時,善良的人也許會猶豫……這不僅消耗了社會公共資源,更在無形中消耗了人們對善良、美好、誠信、正義的信心,也損害了平臺作為信息傳播渠道的公信力。監管部門嚴打網絡謠言,并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就是為了加固社會信任基石,維護清朗網絡秩序。
網絡是真實世界的延伸,絕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生態的健康,也關系社會信任基石的穩固。網紅需要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而相關平臺同樣應有所反思。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已成為重要的信息傳播渠道之一。平臺上有段子,有消息,有生意,這些內容都在為吸引用戶注意力展開激烈競爭。如果平臺算法不能有效甄別內容,只是機械地根據受歡迎程度、反轉次數和趣味性等推送,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內容就可能大行其道,甚至損害消費者權益。
解決這個問題,可借鑒競價排名廣告的管理方式。在門戶網站時代,搜索是剛需,而競價排名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混雜在一起,難以區分。2016年,《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要求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并標注為“廣告”,由此結束了亂象。為便于管理和區分,可要求短視頻和直播“亮明正身”。試想,如果關于秦朗的視頻中標明了“包含虛構情節”等字樣,也許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聯想。
對于平臺來說,當下還有一個不小的挑戰:人工智能生成的照片、視頻越來越逼真,有圖有視頻未必代表真相。這意味著平臺需承擔更大責任,建立更加完善的內容審核機制,尤其對于熱點事件,在推送之前應有核實機制,最大限度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同時,對于含有廣告贊助、虛構情節或人工智能創作成分的內容,平臺應要求明確標注,避免誤導用戶。只有扎牢規則的籠子,才能建設一個真實可信的網絡空間,贏得一個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
(責任編輯: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