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為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規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據悉,辦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關鍵點,通過標識提醒用戶辨別虛假信息,明確相關服務主體的標識責任義務,規范內容制作、傳播各環節標識行為,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為生成合成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信息得以快速生成合成并在網絡平臺傳播,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生成合成技術濫用、虛假信息傳播擴散加劇等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國家網信辦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制定了辦法,進一步規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活動。
辦法提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虛擬場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了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文本、音頻、圖片、視頻、虛擬場景等生成合成內容添加顯式標識,在提供生成合成內容下載、復制、導出等功能時,應當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顯式標識;應當在生成合成內容的文件元數據中添加隱式標識。
此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篡改、偽造、隱匿辦法規定的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不得為他人實施上述惡意行為提供工具或者服務,不得通過不正當標識手段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朱曉航)